2019.02.26

外籍看護工-日照服務使用說明

107年9月聯絡單公告欄中(10月初發放)的訊息:

本中心為公辦民營單位,係因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考量日間照顧資源有限,為協助未有全時照顧者之家屬減輕照顧壓力,而提供之場地,並投入相關設施設備、人力補助等資源。故未來收托之服務對象需符合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日間照顧個案補助標準或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簡言之,優先以未有全時照顧者之家庭為服務對象,且須經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補助。

因此已聘僱外籍看護工(包含評估核定補助後,另再申請外籍看護工者)、未通過核定補助者,後續將協助轉托,或協助家屬連結更多元的社區服務;此外也建議家屬可以請外籍看護工陪同長輩參與鄰近關懷據點相關活動,以增加長輩社交網絡等照顧模式共同為照顧長輩努力;本中心未能持續提供日間照顧服務尚祈見諒。

108.01.11發放訊息:

近期經與社會局承辦人員再確認,於107年10月後聘僱外籍看護工者(全時照顧者),將無法使用日間照顧服務,本中心亦將提供其他照顧資源訊息供家屬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