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
服務對象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期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三)55-64歲原住民
(四)50歲以上失智症者
服務內容
(1)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
(2)照顧管理
(3)教育訓練與督導機制
合作單位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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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8522588;分機11、12、13、14 傳真:03-8528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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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花蓮縣吉安鄉仁里五街117巷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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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hualien-jian.a@slsc.org.tw |
收費標準
依據長照等級、衛福部訂定之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之負擔比例配合中央政府政策,自107/01/01起全面使用新制長照需求評估【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
派案情形
服務對象/家屬意見反映/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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