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特約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 西湖、金龍、紫陽次分區

服務對象

以事前申請並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後,實際居住於本市,且符合以下資格 之一者:

(1)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失能身心障礙者

(3)55-64歲失能原住民

(4)50歲以上失能失智症者

(5)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或衰弱老人

申請後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1)未接受機構住宿,但接受衛生單位之喘息服務補助者,不在此限,惟時段不得重疊。

(2)未聘僱外籍看護工。

(3)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

(4)其他經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確有需要使用居家服務者。

服務內容

(1)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如:日間照顧、居家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交 通服務、居家復能照護、喘息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失智症照顧服務、送餐服務等)及當地社區照顧資源(如巷弄臨托服務站)。

(2)照顧管理及督導機制(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接受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等)。

收費標準

長照需要等級、長照服務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比率

配合中央政府政策,自107/01/01起全面使用新制長照需求評估【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  基準】。

資料來源: 修正「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並自109年5月19日起修訂施行。

派案/改派/停派原則

聯絡資訊

電話:(02)2791-5670#51、52、53、55、56、57
傳真:(02)2791-5680
Email:a.xihu@slsc.org.tw

服務對象/家屬意見反映/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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