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

服務對象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期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三)55-64歲原住民

(四)50歲以上失智症者

服務內容

(1)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

(2)照顧管理

(3)教育訓練與督導機制

聯絡資訊

電話:03-8522588;分機11、12、13、14
傳真:03-8528677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仁里五街117巷25號
Email:hualien-jian.a@slsc.org.tw

收費標準

依據長照等級、衛福部訂定之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之負擔比例配合中央政府政策,自107/01/01起全面使用新制長照需求評估【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並自109年12月10日起修訂施行

服務對象/家屬意見反映/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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