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花蓮市A級單位)

服務對象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期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三)55-64歲原住民

(四)50歲以上失智症者

聯絡資訊

電話:03-8360310;分機20、22、23、24、26
傳真:03-8360320
地址:a.hualien@slsc.org.tw
Email:hualien-jian.a@slsc.org.tw

收費標準

依據長照等級、衛福部訂定之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之負擔比例配合中央政府政策,自107/01/01起全面使用新制長照需求評估【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

派案情形

服務暨合作對象與家屬意見反應申訴處理簡易流程

意見回饋信箱:a.hualien@slsc.org.tw

意見回饋電話:03-8360310

主管/督導:王柔 03-8360310分機22

花東處 處長:倪頌惠03-8230833分機22

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3-822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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