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芝、石門區社區整合照顧中心(A)

服務對象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期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三)55-64歲原住民

(四)50歲以上失智症者

服務項目

(1)照顧計畫擬定、服務連結與追蹤

(如:居家服務、家庭托顧、日間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交通服務、居家專業照護、喘息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失智症照顧服務、送餐服務等)

及當地社區照顧資源(如巷弄臨托服務站)。

(2)照顧管理及督導機制(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接受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等)。

收費標準

依據長照等級、衛福部訂定之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之負擔比例配合中央政府政策,自107/01/01起全面使用新制長照需求評估【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並自109年12月10日起修訂施行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給付辦法

合作單位

派案/改派/停派原則

聯絡資訊

電話:(02)2636-5750;分機15、17
傳真:(02)2636-5751
地址:新北市三芝區民生街31號1樓
Email:sanzhi@sls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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