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服務人數22
指總共可服務人數新北市私立石門社區長照機構
服務對象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照管中心)評估核定後,符合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級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給付級支付基準之2級以上對象;
重度失能(失智)者將依日照參觀評估表而定。
可服務人數
22位
服務理念
以人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提供個別化的服務理念,實踐生活復能、生命賦權、與在地文化融合,使長輩維持自立自主的功能,繼續在社區中開心生活。
服務內容
- 日照服務
(一)生活照顧(個人衛生、安全維護、健康促進、餐點、午憩、交通接送)。
(二)協助及促進老人自我照顧能力服務。
(三)辦理老人教育、文康活動。
(四)提供福利、健康諮詢及相關個案服務及支持性服務方案。
(五)提供維護被照顧者各項權益措施及照顧管理(訂定收托評估、服務契約、個案照顧計畫、個案紀錄、緊急事件處理)。
- 社區沐浴
- 餐食服務
- 交通接送
聯絡資訊
收費標準
服務
項目 |
日照服務 | ||||||||||||||
長照需求等級 | 全日(元) | 民眾自負額(元) | 長照需求等級 | 半日(元) | 民眾自負額(元) | ||||||||||
一般戶 | 中低收入 | 低收 | 一般戶 | 中低收入 | 低收 | ||||||||||
照顧費
(含照顧費、餐點費) |
2級 | 675 | 108 | 33 | 0 | 2級 | 340 | 54 | 17 | 0 | |||||
3級 | 840 | 134 | 42 | 0 | 3級 | 420 | 67 | 21 | 0 | ||||||
4級 | 920 | 147 | 46 | 0 | 4級 | 460 | 73 | 23 | 0 | ||||||
5級 | 1045 | 167 | 52 | 0 | 5級 | 525 | 84 | 26 | 0 | ||||||
6級 | 1130 | 180 | 56 | 0 | 6級 | 565 | 90 | 28 | 0 | ||||||
7級 | 1210 | 193 | 60 | 0 | 7級 | 605 | 96 | 30 | 0 | ||||||
8級 | 1285 | 205 | 64 | 0 | 8級 | 645 | 103 | 32 | 0 | ||||||
其他費用 | |||||||||||||||
交通服務
(單程) |
補助額度內,且距離為10公里以內 | 長照支付價格(元) | 民眾自負額(元) | ||||||||||||
一般戶 | 中低收 | 低收 | |||||||||||||
100 | 16 | 5 | 0 | ||||||||||||
★說明
1. 距離定義:丙方住家與日照中心之距離,以google地圖為準。 2. 補助額度內,但距離超過10公里以上,每超過1公里,加收5元。 3. 超過補助額度:單趟100元,距離比照補助額度計算,需全額自負。 4. 若需暫停交通服務,請於1個工作天前提出請假申請。若於當天接送趟次發車前請假,酌收50元交通費。於該接送趟次發車後請假,導致駕駛服務未遇,收取100元交通費。 |
|||||||||||||||
自費部分 | 測血糖-50元/次 | ||||||||||||||
餐食費-晚餐80元/天 | |||||||||||||||
延托費 | 丙方收托時間超過日間照顧服務時間,每半小時收延托費100元,不足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 ||||||||||||||
緊急狀況
陪同就醫 |
丙方就醫1小時後,每小時收陪就醫費250元,超過半小時,以1小時計算,甲方之往返交通另計。 |
設立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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